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08-26 浏览次数:
 

  为提高我校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运转,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多媒体教室及系统地使用方法,由教务处、人事处与网络中心联合组织培训。经过培训者方可使用多媒体教室。
  2、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管理,网络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的维护、检修等工作。
  3、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课程表和学生人数统一安排使用多媒体教室。
  4、多媒体教室是多媒体教学的专用场所,多媒体设备原则上只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不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5、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参照http://jwc.dlfu.edu.cn/web/ReadNews.asp?NewsID=288),批准后需提前将申请单交给媒体管理部一份,方可使用。
  6、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应严格按设备的多媒体系统使用说明操作,使用时若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多媒体管理人员,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由多媒体管理人员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7、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环境及相关参数及安装程序;不准擅自改动系统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系统设备;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
  8、严禁任何人在电动屏幕上写、画,保持屏幕的整洁。
  9、多媒体教室设专人负责多媒体设备日常维护、技术支持和管理工作。学生未经多媒体管理员许可不得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
  10、每学期结束时,媒体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多媒体设备检查和维修工作,必要时将对系统进行重装,对计算机中的数据不予保留,请各任课老师自行保存上课数据。
  11、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岗位职责,热情为师生服务,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主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