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网的运行安全及应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网络部所有人员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连海洋大学校园网管理暂行条例,按条例要求管理使用网络。
2、网络部要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校园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加强对全校网络的应用管理,检查、监督全校网络的应用及安全。
3、网络部负责全校网络的规划设计、安全运行及开发应用,中心全体人员无权随意改变网络的拓扑结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凡是涉及到网络结构方面的变动须经中心讨论并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网络部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及保密意识,所有部门网站、校内新闻、通知、通告等的开通、发布须经中心审核同意并报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5、除了网络部人员及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核心机房和网管机房。
6、网络核心机房及有关机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的有关要求建设必需的防火、防盗、防雷、防静电设施,房间严禁吸烟。
7、除了特殊的科研项目、研究开发外(需经有关领导批准),网络部人员不得随意访问非法网站、不健康网站,不得收发有害社会的电子邮件。
8、网管人员要按要求做好网络访问日志记录,并定时保存网络日志。有义务配合国家执法部门检查网络的使用日志,不得随意删除相关记录。
9、网络部要有值班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班日记。
10、遵守国家法令,保护个人隐私权,不得随意登录他人的计算机、他人的邮箱,拆看他人的邮件。
教育技术与计算中心
2011年8月26日 |